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1日
来源: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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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单位及中央在湘军工单位人事部门、地方军工及民口配套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4〕72号),现就做好2024年度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申报参评人员为在我省持有武器装备保密资格认证的单位,从事军用核及新能源、军用航空航天、军用船舶/车辆、兵器(装备)、军事电子、军用材料等6个国防科技工业工程专业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以及未取得武器装备保密资格认证,但已开展国防科技工业涉密项目的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9月28日(含)前已经达到退休年龄或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加职称评审。以下情况除外: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参评职称可放宽至65周岁 (时间计算到申报年度的12月31日);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职称,且新取得的职称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优惠政策遵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应空缺岗位组织差额推荐。各事业单位按照《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年度评审职数申报与管理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3号)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在空缺岗位范围内提出年度评审职数,报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厅局人事部门审核。2024年度评审职数审核工作应在8月31日前完成。
二、专业学科
国防科技工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分军用核及新能源工程、军用航空航天工程、军用船舶/车辆工程、兵器(装备)工程、军事电子工程、军用材料工程6个子专业。
三、评价标准
国防科技工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采取专家综合评审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对能力水平和实际贡献的评价,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唯帽子倾向,推行科技成果代表作制度。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2024〕72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条件执行。
四、评审组织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按要求组建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国防科技工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
五、申报与评审时间
2024年度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采取线下方式申报,参评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2024年第三个季度最后2个工作日(即9月27日至28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提供场所集中收取,地点另行通知。评审工作在2024年年底前完成。
六、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人才须诚信申报参评职称,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资料真实、准确、有效,确保完全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申报人需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确认,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用人单位初审。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的材料认真审核,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查询认证学历、奖项及相关证件,检索核实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核对确认任职年限等。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相关审核人员须在《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服务基层、工作业绩、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评审表》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公示结束后,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在《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结果、意见及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形式审查。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申报人的材料,由所属厅局或主管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其他申报人的材料由工作单位交所在市(州)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汇总统一报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管理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对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参评材料,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的,视为放弃申报。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主管部门或市(州)形式审查及呈报意见”栏内注明审查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通过形式审查的,由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人事部门、市(州)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集中报送省国防科技工业工程专业职改办,参评人员本人直接报送材料的一律不予接收。
(四)材料复核。省国防科技工业工程专业职改办组织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进入评审程序,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申报参评并及时告知。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评委会日常办事机构材料复核意见”栏内注明复核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
(五)专家阅档评审。省国防科技工业工程专业职改办按有关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组,根据申报材料、参评代表作,对参评人员提出书面评议意见。
(六)面试答辩。高级职称面试答辩时长为8分钟,答辩方式为个人述职、现场答辩、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对参评人进行面试,评委现场打分。
(七)各评审小组评议。各评审小组召开会议,对参评人员进行逐一评议。根据每名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参评代表作、面试答辩情况,形成每名参评人员的小组评议结果。
(八)评审委员会审议。年度高评会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各评议小组关于本组评议工作情况和参评人员评议结果汇报,审议各评审小组的评议结果。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人员予以综合评议,所获评委赞成票数达到出席评委会人数的2/3及以上者为评审拟通过人员,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九)评审结果公示。年度高评会评议投票工作结束后,评审拟通过人员相关信息通过政务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备案发证。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公示及职数无异议人员向省职改办备案。公示等有异议人员由省国防科技工业工程专业职改办按规定程序调查核实,待处理结束后再另行备案。对通过评审取得高级职称的人员,核发电子职称证书。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界面,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login)和“智慧人社”APP上自行下载打印职称证书,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可查询证书信息。
七、材料报送要求
2024年度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评审材料、定密表及缴费要求详见附件1、2。
(一)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报送的材料应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页。
(二)所有材料应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应写明申报参评人员姓名、工作单位、申报参评系列、职称名称、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等信息。评审材料限1袋,在材料袋封面标注密级,须统一使用牛皮纸材料袋,不得使用塑料文件夹和文件盒。
(三)用人单位根据需要,组织好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年度国防科技工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并按要求填写好《2024年度国防科技工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参评人员花名册》(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与参评材料一并提交,一式两份。(参评人员花名册须提交电子版,U盘拷贝或刻盘)
(四)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逐一审核原件后,对应的复印材料上审核人须签名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及人事(职改)部门印章。未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评审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省国防科技工业工程专业职改办将不予以受理。
(五)相关表格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职称和职业资格”栏(http://rst.hunan.gov.cn/rst/ztzl/zchzyzg/index.html)统一查询下载。
(六)参评材料中有关业绩、资质等的有效时间为材料报送截止日2024年9月28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奖励、专利、论著及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4年度有效参评材料。
八、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国防科技工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认真学习、吃透文件精神,各市(州)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顺利推进,并于8月25日前将工作联系人回执(附件4)发送到邮箱。
(二)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各市(州)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要积极宣传国防科技工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政策,动员本(市)州“民参军”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评。
(三)强化保密,压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保密管理规定执行,明确工作人员的保密责任,加强对参评材料保密审查,规范涉密材料管理,织密铸牢安全防线,杜绝涉密资料丢失或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抓好落实,及时反馈。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把握时间节点,规范材料报送,并及时反馈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情况。
联系人:彭司强
联系电话:0731-88955337
邮箱:865633264@qq.com
附件:
1.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及评审材料要求、定密表
2.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缴费要求
3.2024年度国防科技工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参评人员花名册
4.2024年度国防科技工业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联系人回执
附件下载:附件1-4
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