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8日 来源:湖南省经信委 阅读:864次
有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经信委(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中央在湘和省属企业:
根据《湖南省信息产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15〕13号),经市州、省直管县市和省直单位申报、评审和公示,现将省财政预算安排的2016年信息产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予以下达,具体单位及金额见附件,相应列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50510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支出经济科目“30499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请有关单位和市县收到此文后,尽快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并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6月6日
有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经信委(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中央在湘和省属企业:
根据《湖南省信息产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15〕13号),经市州、省直管县市和省直单位申报、评审和公示,现将省财政预算安排的2016年信息产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予以下达,具体单位及金额见附件,相应列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50510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支出经济科目“30499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请有关单位和市县收到此文后,尽快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并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