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4日 来源:原材料工业处 阅读:1483次
湘淘汰落后办[2018]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
最近,国家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湖南省经信委相继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常德瑞力金属制品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有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的情况。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我省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核实,如经核实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为了贯彻落实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现就我省再次开展对“地条钢”排查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钢铁行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坚决打击“地条钢”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去产能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要梳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确保落后产能应去尽去、“僵尸企业”应退尽退,决不允许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决不允许已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决不允许对落后产能搞等量置换,决不允许违法违规建设新项目。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讲政治纪律守政治规矩,深刻认识打击“地条钢”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艰巨性、复杂性,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打赢取缔“地条钢”这场硬仗。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为了巩固取缔“地条钢”成果,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湖南省淘汰落实产能和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淘汰落后办)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的通知》(湘淘汰落后办[2018]1号)和《关于全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报》(湘淘汰落后办[2018]2号)文件,就今年我省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再次强调:一是明确责任。根据湘政明电[2016]152号文件精神,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打击取缔“地条钢”负主体责任,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省直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工作指导、协调、督查,履行好监管责任。二是精心组织。各市州人民政府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组织相关单位有关人员再次对本地区是否存在“地条钢”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做到无死角全覆盖零容忍。对2017年已经按照“四个彻底”拆除的“地条钢”企业,要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坚决防止死灰复燃。2017年没有发现“地条钢”企业的市州也要进行全面排查,防止可能出现新的“地条钢”企业。请各市州人民政府于2018年4月5日前将本地区排查“地条钢”企业情况(文字综合材料和附件纸质版加盖市州人民政府公章)报省经信委原材料工业处(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
三、明确重点,严厉打击。各市州排查“地条钢”重点:一是2017年已取缔的“地条钢”企业;二是假借铸造名义违法生产的“地条钢”企业;三是假借特钢和生产法兰等名义违法生产的“地条钢”企业;四是假借不锈钢名义违法生产的“地条钢”企业;五是废钢资源丰富、钢材需求旺盛的地区;六是地处偏僻、监管难度大的地区;七是历史上没有“地条钢”生产、监管经验和能力不足的地区。各市州对排查出的“地条钢”企业,一是要按照“四个彻底”要求,拆除中频炉、变压器、除尘罩、操作平台及轨道等设施。二是要依法依规惩处相关企业,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省淘汰落后办将于3月下旬开始对各市州排查“地条钢”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接受监督,完善举报。省直有关单位设立打击取缔“地条钢”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举报电话为:湖南省经信委0731-88955379、湖南省发改委0731-89991065、湖南省质监局0731-89967043、湖南省工商局0731-85693408。各市州、县(市、区)也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曝光一起。
联系单位: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材料工业处
联系电话(兼传真):0731-88955379(自动接收)
注:“地条钢”是指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中频炉、工频炉)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的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地条钢”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应坚决依法查处。
湖南省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