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01月31日 来源:信息来源:产业政策处 阅读:559次
按照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委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永州市尚有92家冶炼厂使用小高炉和矿热炉生产锰铁和富锰渣,郴州市嘉禾县116家铸造企业使用冲天炉生产,这些均属于落后产能且污染严重,但湖南省经信委未将上述企业纳入淘汰计划”。
1、主体责任单位:郴州、永州市党委、政府,省经信委。
2、监管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
二、整改目标
全面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高炉、矿热炉、冲天炉等落后工艺设备,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举一反三,加强整改,全面淘汰全省范围内落后工艺和产能,从源头加强污染防控。
三、整改措施
(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整改方案。
(二)发紧急督办函。我委于8月4号对郴州市、永州市发了紧急督办函,要求相关市县迅速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进行整改,并每周报送整改进展情况。
(三)现场督办。由委领导带队,赴郴州嘉禾、永州,要求限期淘汰反馈意见中提及的落后生产设备。
(四)对郴州嘉禾、永州所涉行业企业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抽查验收。10月份,两市人民政府报送了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我委(省淘汰办)组织对郴州嘉禾、永州所涉行业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对有关企业进行了现场抽查。听取了两市人民政府的整改情况汇报,整改完成情况在我委网站进行了公告。
(五)以省淘汰办名义对各市州人民政府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对2013年以来公告内企业开展“回头看”。立即组织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及资金奖补工作进行全面清理;对辖区内存在的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高炉、矿热炉、冲天炉等落后工艺设备开展摸底排查和整改。根据各市州报送的情况,我省已无以上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冶炼和铸造设备。各市州近年来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资金奖补也比较规范到位。
(六)对2013年以来我委印发的文件进行了梳理,经过对5300余份文件的清理审核,我委2013年以来未出台过违反《环保法》精神的文件。
(七)重新研究修改了《关于加强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及资金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对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审核、建立后续监管工作机制等方面再次进行了强调。
四、完成情况
截至2017年10月底,永州市、郴州市已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已于2017年11月3日在我委网站上进行了公告。
五、申请销号
我委拟于公示期满后向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办理销号。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反馈(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 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7日。
受理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31-88955367 联系人:石振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