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3日 来源:信息来源:原材料工业处 阅读:3060次
湘经信原材料〔2017〕743号
各市州经信委、统计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经信委、统计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新材料行业管理工作,促进新材料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经信原材料〔2013〕287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和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证书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8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工作
(一)申请企业应具备的相关条件
1、在湖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集团(总公司)与其下属企业(公司)不能重复申请。
2、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中应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产品属于《湖南省新材料产业产品统计指导目录》所列新材料范畴。
3、2016年度企业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应达到2000万元,或者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总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4、有明确的企业章程和严格的技术、财务管理制度。
5、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并重视技术创新。
(二)申请企业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2018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1,提供电子版)。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企业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企业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5、新材料产品(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或检索查新报告或专利证书。
6、新材料产品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7、知识产权归属有关证明材料。
(三)工作要求
1、开展新材料企业认定工作是加强新材料行业管理,做好全省新材料产业运行统计监测分析,落实相关产业政策,搞好企业生产经营协调服务等系列工作的基础,各级经信、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
2、申请企业要认真填写《2018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申请表》,附齐相关证明资料,并装订成册报送当地经信主管部门(附电子版)。各市州、省直管试点县市经信部门负责做好本地新材料企业认定的汇总工作,填写《2018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信息汇总表》(附件3,提供电子版),并会同统计部门做好新材料企业认定初审工作,提出初审意见,联合行文于2017年12月22日前一并报送至省经信委(一式三份,附电子版)。省经信委将会同省统计局组织评审认定。
二、做好2018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证书换发工作
(一)申请对象
1、2013年认定的湖南省新材料企业(第一批)中2017年度没有按时申请换证的企业。
2、2014年认定的湖南省新材料企业(第二批)(详见《关于公布湖南省新材料企业(第二批)名单的通知》)
(二)工作要求
1、新材料企业认定证书的换发工作有利于及时更新新材料企业数据库信息,便于掌握全省新材料企业动态,确保企业新材料证书的有效性,也是《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工作要求,各级经信、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尤其是2013年认定的湖南省新材料企业(第一批)还未提交换证申请的,要认真组织企业进行申报。没有按时申请证书换发的企业将被取消新材料企业资格,且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申请证书换发的企业要认真填写《2018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证书换发申报表》(附件2,提供电子版)报送当地经信主管部门。各市州、省直管试点县市经信部门负责做好本地新材料企业认定证书换发的汇总工作,填写《2018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证书换发信息汇总表》(附件4,提供电子版),并会同统计部门做好新材料企业认定证书换发的初审工作,提出初审意见,联合行文于2017年12月22日前一并报送至省经信委(一式三份,附电子版)。省经信委将会同省统计局组织评审认定。
联系人:省经信委原材料工业处 康文娟
电 话:0731-88955381 邮箱:179270180@qq.com
省统计局工业处 黄陈武 电话:0731-82212625
附件:1、2018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申请表
2、2018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证书换发申报表
3、2018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信息汇总表
4、2018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证书换发信息汇总表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 南 省 统 计 局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