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2日 来源:信息来源: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 阅读:2727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项目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15〕8号)、《关于组织开展 2017 年中小企业“腾飞杯”管理升级活动的通知》(湘经信中小发展〔2017〕282号)、《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第二批中小企业“腾飞杯”管理升级活动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中小企业+互联网”专项行动的通知》(湘经信中小发展〔2017〕280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7年中小企业管理升级项目和“中小企业+互联网”项目的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市州经信委推荐参加了两项活动的企业;
2、按规定时间向我委报送服务合同并正常实施的企业;
3、项目于2017年11月15日前完成;
4、拟申报2018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转型升级类项目的企业。
二、验收方式
各市州经信委组织2名以上专家成立验收小组对项目逐一进行现场验收,省经信委进行部分抽查。
三、验收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5日完成全部验收工作。
四、验收要求
1、企业和服务机构要严格对照《湖南省中小企业管理升级项目评估与验收要求》(详见湘经信中小发展〔2017〕282号附件3)明确的“项目内容”和“验证方式”,按项目节点序号提供管理升级项目的验证材料;“中小企业+互联网”项目要求对照《湖南省“中小企业+互联网”项目评估与验收技术要求》(详见湘经信中小发展〔2017〕280号附件3)明确的“子项目名称”和“验证方法”,按子项目编号提供验证资料。
2、各市州经信委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验证资料,严格对照《湖南省中小企业管理升级项目评估与验收要求》和《湖南省“中小企业+互联网”项目评估与验收技术要求》明确的编号顺序和项目内容(或子项目名称)进行验收,并填写好《2017年中小企业管理升级项目现场验收表》(附件1)和《2017年“中小企业+互联网”项目现场验收表》(附件2)。
3、请各市州经信委于2017年11月20日前将《2017年中小企业管理升级项目现场验收表》和《2017年“中小企业+互联网”项目现场验收表》(均要签字盖章)及相关验证资料邮寄至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同时将验收表以EXCEL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
中小企业管理升级项目:陈芷怡,0731-88955551
“中小企业+互联网”项目:董觉,0731-88955537
电子邮箱:hnsmefzc@126.com
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湖南省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