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2日       来源:信息来源: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      阅读:7014次

  

各市州和省财政直管县市经信、财政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为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创业,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15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2018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方式 

  采取无偿补助、后补助方式,重点支持《2018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导目录》(附件1)所列方向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在湖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1年以上(截至20171031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2、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和具体方向; 

  3、其他条件见附件1《项目申报指导目录》; 

  4、已经申报2018年度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企业不得申报转型升级类项目。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转型升级类项目。 

  已经申报2018年度其他省级专项资金的服务机构不得申报完善服务体系类项目;2016-2017年连续两年获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服务机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创业创新基地除外)不得申报完善服务体系类项目。 

  5、完善服务体系类项目申报主体:已完成建设的市州、县市区、产业集群实体窗口平台;2017年已建成的县市区、新兴工业优势产业链(产业集群)实体窗口平台;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调度系统运营正常的省级以上创业创新基地;积极参与服务对接、精准服务进园区等公益服务活动并在省平台注册的省级核心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配套的物流企业、物流园;积极参加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服务活动,在省平台注册,经省经信委审核的优秀社会服务机构。 

  三、申报程序及申报名额 

  (一)申报程序 

  1、市州(不含省财政直管县市)项目,由市州经信委、财政局共同组织申报,共同审核,统一行文(含项目汇总表)上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2、省财政直管县市项目,由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共同组织申报,共同审核,统一行文(含项目汇总表)上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同时抄报所在市州经信委、财政局。 

  3、省直单位申报服务体系项目、教育培训项目,由省直主管部门初审并行文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二)申报名额 

  1、转型升级类项目中的专精特新发展项目申报名额:各市州、省财政直管县市申报项目个数不得超过2017年认定的小巨人企业个数;没有小巨人企业的省财政直管县市可申报1-2个项目。 

  2、完善服务体系类项目申报名额:长沙市不超过8个,其他市州本级(不含县市区)不超过6个;每个县、市、区不超过3个。符合申报条件、注册地在长沙、在全省范围开展中小企业服务的省级核心服务机构,经省经信委审核后通过长沙市经信委、财政局组织申报,不占长沙市名额。 

  3、教育培训项目申报名额:每个市州不超过3个,其中长沙市不超过5个。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资料 

  1、提交方式:实行网上填报和纸质资料同时报送的方式。项目单位登录《湖南制造强省建设项目库》(网址:http://61.187.56.42:8080/zzqs/login.xhtml)和《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68.30.70:28889/mainPage.jsp)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填报相关项目信息,在项目申报附件上传处上传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向当地经信部门、财政部门报送纸质项目资料。各级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对网上报送资料、纸质项目资料同时进行审核上报。 

  2、资料要求 

  (1)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模板(从制造强省建设项目库下载)编制申报资料,要求内容准确完整,相关扫描件、复印件资料字迹、印章清晰。主体材料不齐全的项目不予受理。 

  (2)在线填报的申报资料,包括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申请报告正文及相关附件,尽可能以一个完整的电子文档形式(DOCPDFWPS格式)上传。 

  (二)上报文件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1115日。超过时限不予受理。 

  各地经信、财政部门在截止日期前联合行文推荐所辖地区项目(包括附件2项目汇总表),12份,分别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纸质项目资料12份报省经信委。附件2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邮件至hnsmefzc@126.com。 

  (三)工作要求 

  1、信用审查。市县经信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信用情况进行审查,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已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不得推荐。 

  2、项目审查。各级经信部门、财政部门要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是否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方向严格审查,对项目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严格审查。 

  五、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见附件1 

  省经信委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邮编410004 

  省财政厅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邮编410015 

  湖南制造强省建设项目库咨询电话:0731-88922633 

  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咨询电话:0731-85165438 

    

  附件:1.2018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导目录 

  2.2018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3.2018中小专项申报模板-教育培训项目 

  4.2018中小专项申报模板-转型升级类项目 

       5.2018中小专项申报模板-服务体系类项目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1710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