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1日 来源:湖南省经信委 阅读:1769次
关于举办湖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修班的通知
各市州经信委、省直管县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湘发〔2015〕3号)精神,继续实施《湖南省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切实推动我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路子,今年拟举办两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班的意义及目的
研修班旨在提升中小企业对“专精特新”发展方式的认识,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战略,经过专家、导师的指导,编制好符合企业实际的“专精特新”发展规划。并从参加研修班的企业中选拔增补一批为湖南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示范企业。
二、参加研修的对象及条件
参加研修的对象为具备我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基本条件的,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市场潜力大的创新型、创业型中小微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
三、研修模式及内容
研修班实行集中培训与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企业实用研究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建立学习、研讨、实践、交流平台,系统学习知识,全面培养和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指导和帮助学员编制好本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规划。
(一)研修时间。每期集中培训周期为3个月,每个月3天课。第一期为5月—7月;第2期为8月—10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研修方式。研修由集中培训和跟踪指导两部分组成。集中培训采取课堂教学与专题讲座、课堂互动与专题研讨、实地考察、网络信息交流等方式进行,每月集中培训1次,每次3天。集中培训结束即进入跟踪指导阶段,学员着手制定本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规划。培训机构为学员配备导师,指导学员完善“专精特新”发展规划。
(三)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围绕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特点和要求,重点讲授企业发展战略制定、精细化管理、品牌战略、营销模式创新资本运作信息化等方面的理论和方法。
(四)制订规划。 完成学习任务后,学员必须提交所属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规划,并以此作为认定湖南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的依据。
(五) 承办机构。由省企业经营人才培训中心负责研修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
四、研修经费
培训费用由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全额补助。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适当补助,交通、集体活动等相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研修人员名额分配
长沙市15个,株洲12个,湘潭、岳阳、衡阳、常德市、湘西自治州各10个,郴州、邵阳、益阳、永州、怀化、娄底市各8个,张家界市3个;省直管县1个;邀请省工商联推荐15个。其中:所在市州的国家级和省级园区企业不低于市州指标的50%。
本次研修班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由具备条件的企业提出参加研修班的申请,经市州、省直管县经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经信委最终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人员,并通知参加培训。
六、报名方式
参加研修班的中小企业登录“湖南中小企业网”(www.smehn.com.cn),进入“湖南省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及项目管理系统”,注册企业用户。企业用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湖南省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及项目管理系统”,在“研修班报名”管理栏目中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及参加研修人员基本情况表,并确认上报。每个企业限报董事长或总经理1人。
七、工作要求
请各市州经信委、省直管县经信局迅速组织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湖南中小企业网,登录“湖南省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和项目管理系统”提出申请,并在4月25日前审核上报。
联 系 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 曾祥国、陈熹柳
联系电话:0731-88955552 、88955551
电子邮箱:16437345@qq.com
287697853@qq.com。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