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0日 来源:湖南日报 阅读:51次
以往,高技能人才一般只参与技师、高级工等职业技能等级评定;专业技术人才大多只参加职称评定。近日,省人社厅出台通知,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促进两类人才融合发展,积极构建与湖南现代化建设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发展体系。
根据通知,贯通评审的范围对象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序列的高级工 (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高技能人才和助理级以上职称专技人才。
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强化技能贡献,突出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注重评价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工艺改进、传技带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技能竞赛获奖情况、行业工法、操作法、完成项目、技术报告、经验总结、行业标准等创新性成果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高技能人才,可认定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并可直接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等。
创新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技能评价机制,注重操作技能考核和实际工作业绩。具有所申报职业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和论文(技术小结)答辩。
通知要求,加强评价制度与用人制度衔接。探索建立企业内部技能岗位等级与管理、技术岗位序列相互比照,专业技术岗位、 经营管理岗位、技能岗位互相衔接机制。企业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