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31日       来源:财务处      阅读:28次

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湘财绩〔2024〕1号)要求,我厅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23年度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专项概况

    为加快我省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中小企业人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我省设立了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专项资金实施内容

    1、专精特新发展类项目。重点支持:支持中小企业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购置仪器设备,改造场地设施,引进技术及服务,增强研发创新能力,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加快专精特新发展。

    2、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重点支持:支持申报单位为提升服务能力实施并完成的窗口平台改造完善,提升数字化赋能服务、研发试验、专业服务、检验检测等服务能力(不含基建及厂房建设)的设备设施投入;为改善创业创新和融资环境对公用设备、软件升级、设施改造或新购等能力提升建设;支持申报单位开展技术创新、数字化赋能、品牌能力提升、融资促进、创新创业等活动,开展创业培训与辅导、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信用服务、市场营销、项目开发、投资融资、财会税务、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才引进、对外合作、展览展销、法律咨询等公益、公共服务和专业服务,对相关服务活动服务业务支出给予补助;对2022年“创客中国”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奖单位给予奖励;对省工信厅认定的2022年“湖湘精品”中小企业品牌能力提升标杆企业给予奖励。

    (三)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按照《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4号)等有关规定,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激发全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引导、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推动中小企业创新转型、健康发展。

    2、年度绩效目标。新增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0家,全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水平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省当年认定核心服务机构30家,全省服务体系服务企业达到6万家次,服务体系规模和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专项资金组织管理

    依照《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为基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补助及奖励,并由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共同完成项目评审、资金分配、项目公示、资金下达等流程。

    (二)资金使用情况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企指〔2023〕57号)安排下达2023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3,960万元。覆盖全省14个市州,支持401个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如下:

    1、专精特新发展类项目

    安排资金7,070万元,支持201个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购置仪器设备,改造场地设施,引进技术及服务,增强研发创新能力,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加快专精特新发展。

    2、完善服务体系类项目

    安排资金6,890万元,其中5,710万元支持144个完善服务体系类项目,1,180万元支持56个奖励类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实体窗口平台、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省级核心服务机构开展相关服务业务,提升服务能力;支持参与“两上三化”行动和技术创新“破零倍增”行动业绩突出的服务机构开展相关服务业务,以及对2022年“创客中国”大赛获奖单位和“湖湘精品”中小企业品牌能力提升标杆企业给予奖励。

    (三)专项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2023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初总预算13,960万元,截至评价报告日,市县财政部门收到省财政下达专项资金共计13,96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单位收到市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共计13,798.50万元,剩余161.50万元未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98.84%。

    (四)现场评价情况

    1、现场评价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抽取了长沙市、株洲市等14个市州148个项目进行现场评价,占项目总数的36.91%;资金总额为5,595万元,占项目资金总额的40.08%。截至2024年5月10日,市县财政部门收到省财政下达专项资金共计5,5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单位收到市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共计5,550.5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99.20%;现场评价资金共计支出5,550.5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详见附件1)

    2、现场评价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评价日,专项资金共计支出5,550.5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支出2,122.84万元,资金占比38.25%;厂房建设支出270.20万元,资金占比4.87%;研发费用支出198.01万元,资金占比3.57%;购买原材料支出272.61万元,资金占比4.91%;服务类支出630.59万元,资金占比11.36%;租赁支出939.19万元,资金占比16.92%;劳务费及差旅费支出962.01万元,资金占比17.33%;其他支出155.05万元,资金占比2.79%。(详见附件1)

    三、绩效评价实施情况

    (一)明确评价内容

    1、评价对象2023年度省级预算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3,960万元。

    2、评价内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主要包括市县是否及时拨付资金、项目单位承诺的相关配套资金是否按时到位;资金使用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是否按计划使用资金,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投资和建设任务,有无资金缺口或结余,有无浪费行为,有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立项论证充分性;项目实施规范性(包括项目单位申报资格合规、申报材料客观真实、申报项目与有关规定相符等情况,项目单位是否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项目实施支撑条件等情况,项目调整、完成验收、终止等过程是否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等);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二)设立评价指标

    1、评价指标。根据《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的相关要求,评价指标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方法,主要指标体系包含4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24个三级指标。4个一级指标满分100分,其中项目决策指标20分、项目管理指标20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20分。一级评价指标评分分数分布详见下表:

一级评价指标评分分数分布表

一级指标

决策

过程

产出

效益

分数

20分

20分

40分

20分

    2、评价等级。评价等级分为优、良、较差、差四个等级,根据评价分值,确定评价对象对应的档次。具体评价等级详见下表:

绩效评价结果评分分值对应的评价等级表

评价等级

较差

评分分值

90分(含)—100分

80分(含)—90分

60分(含)—80分

60分以下

    (三)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单位自评。2024年3月13日,省工信厅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工信财务〔2024〕91号),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按质、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并在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填写2023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基础数据表、项目绩效内容、调查问卷、盖章后的绩效自评报告(含相关佐证材料)等。

    2、市县主管部门自评。各市州、县(市、区)工信部门对项目单位报送自评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线上审核,视情况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在核查无误的基础上对项目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根据核查分析和现场评价情况,分专项形成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综合报告,并将2023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及打分表上传到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

    3、省工信厅现场评价。2024年4月7日至5月10日,从有关处室(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和5个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组成4个评价小组,对抽取的148个项目(5,595万元)进行现场绩效评价。

    4、形成省级绩效自评报告。省工信厅根据线上审核及现场评价情况,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单位建设、产出及效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四、专项资金整体绩效情况

    2023年,省工信厅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目标,紧扣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线,深入推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品牌能力提升等重点行动,健全融资促进体系,完善公共服务生态,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专精特新,突出产业导向。落实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2023年,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省级资金7,095万元,支持201个专精特新项目,2023年新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787家,累计达3,702家;新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16家,累计达496家。聚焦“4×4”现代化产业体系、工业“六基”、制造强国十大重点产业、网络强国等领域,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培育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质量效益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省70%的“小巨人”企业参与工业“六基”创新,80%的“小巨人”企业参与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链)建设。

    (二)开展专项行动,提升企业关键能力。组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补短板”“填空白”,打造一批技术创新强势企业。着力提升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5.90%,研发人员占从业人员比重超过21%,企业参与或主持制修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2,451项,拥有发明专利15,049项。持续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探索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3个细分行业4个服务平台入围工信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指导长沙市成功申报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推动加快试点城市建设。累计推动62.05万户企业“上云”、3.70万户企业“上平台”,提升中小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转型、降本提质增效能力。

    (三)健全服务生态,提供精准专业服务。加快完善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骨架、核心服务机构为支撑的一体化、网络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全省已建成1个省级枢纽、14个市州、110个县级和8个特色产业集群(园区)窗口平台组成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培育认定307家省级核心服务机构和44家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其中国家示范平台20个、国家小型微型创新创业示范基地9个。推进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持续举办“创客中国”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已成为全省覆盖面最广、影响力最大的“双创”赛事之一。累计有80多家参赛企业被工信部评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55余家参赛企业入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大赛吸引1,525家企业参赛,30家进入省决赛,10家入选国赛500强。纵深推进惠企益企活动,以“一起益企”服务行动、数字化赋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三赋”专项行动为载体,组织1,950场次活动,服务9.25万家企业。

    (四)提升品牌能力,培育湖湘精品“湖湘精品”行动为企业提供专业化、市场化、个性化的品牌服务,切实提升了我省中小企业品牌知名度、品牌经济贡献率和产品市场占有率。

    2023年组织100家“小巨人”企业试点,带动1,000户中小企业参与,举办中小企业品牌宣传片大赛,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品牌日等活动,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湖湘精品”产品和企业。开展100场以上品牌服务活动,为6,000多家企业提供提质量、创品牌方面专业服务。

    (五)破解融资难题,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制造业产融合作重点企业名单制度,实行“一链一行”支持产业链供应链金融,累计发布“白名单”企业8,118家、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1,232家,9.8万户链属小微企业通过供应链金融获得融资。大力推动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试点工作,重点推荐信贷产品贷款余额达到1,017.45亿元,同比增长42.60%。加快建设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归集16个部门涉企数据5.6亿条,推动合作银行累计为企业放款621.21亿元。扎实推进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累计有39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A股上市,推荐621家专精特新企业进入2023年全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推动在湖南股交所设立“专精特新”专板,累计支持195家专精特新企业在专板挂牌。依托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打造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服务平台,帮助24家企业获股权融资超过30.60亿元。

    (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联合省人社厅出台《人才赋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支持措施》,为中小企业人才“加油站”蓄势赋能。2023年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湘企英才”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聚焦“智赋万企”实施8个专题培训,培训人数超过2,000人,近万人参加线上学习,为全省“智赋万企”行动提供人才智力支撑。联合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分别举办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领军企业家研修班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研修班,160名学员参加培训。组织130余名专精特新企业负责人赴苏州大学参加智赋万企·湖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训班,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学员培训满意度达98%以上。开展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活动,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2023年促成8.94万人与7,086家中小企业签订意向就业协议。

    (七)加强合作交流,促进共赢发展。中小企业合作“大舞台”成果丰硕,2023年度共组织8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组团登上中博会、APEC技展会舞台,现场成功揽获近2亿元订单,“湖湘精品”惊艳全场、走向全球。持续做好“一带一路”(长沙)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指导工作,推动金霞经济开发区快速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五、绩效评价结论及指标分析

    2023年,省工信厅坚持以中小企业发展需求为导向,重点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专项资金的投入,对我省中小企业在构建行业生态体系、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及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起到积极引领作用,增强企业前进动力及竞争信心。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现场评价和网上评价方式,从项目决策、管理、产出、效果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总体评价。2023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自评分为95.77分,评价等级为“优”。

    (一)项目决策指标绩效情况

    项目决策指标共设3个二级指标,即决策过程、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该指标共设20分,得分20分。

    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省工信厅根据预算安排设定年度绩效总目标,依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往年项目申报实际情况对年度绩效总目标进行细化量化,绩效目标明确、合理。

    (二)过程管理指标绩效情况

    过程管理指标共设2个二级指标,即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该指标共设20分,得分18.96分。具体指标明细如下:

    1、资金管理绩效指标情况。该项指标设11分,得分10.96分。

    资金到位率99.20%。截至2024年5月10日,市县财政部门收到省财政下达专项资金共计13,96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单位收到市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共计13,798.50万元,资金到位率98.84%。该指标扣0.04分。

    预算执行率100%。截至2024年5月10日,现场评价的项目单位收到市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共计5,550.50万元,专项资金共计支出5,550.5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资金使用规范。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企〔2020〕14 号),从绩效评价来看,该专项资金使用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未发现截留、挤占、虚列支出等情况。

    2、项目管理绩效指标情况。该项指标设9分,得分8分。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有质量管理要求和标准,未发现有项目质量问题;但现场评价时发现存在部分企业专项资金未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务人员建立资金台账的意识淡薄,未对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核算,扣0.50分;现场核查发现存在部分企业绩效评价报告欠规范、资料不完善等情况,扣0.50分。

    (三)产出指标绩效情况

    产出指标共设4个二级指标,即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该指标共设40分,得分39分。具体指标明细如下:

    1、数量指标新增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787家,累计达3,720家;2023年培育认定307家省级核心服务机构和44家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企业数9.25万家次,超过了所设指标值。该指标设置分为15分,得分15分。

    2、质量指标。新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16家,累计达496家,“小巨人”发明专利拥有量8,200项,平均每家小巨人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16项。2023年服务活动开展1,950场次;项目实际投资内容与申报投资方向吻合度高。该指标设置分为10分,得分10分。

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类项目产出及质量效益

项目

2022

2023

增加额

增长率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个)

380

496

116

30.53%

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规模(个)

1,933

3,720

1,787

92.45%

营业收入(亿元)

238.59

245.30

6.71

2.81%

利润总额(亿元)

13.84

15.95

2.11

15.25%

研发投入(亿元)

11.73

11.97

0.24

2.05%

税收(亿元)

5.94

7.91

1.97

33.16%

发明专利(个)

276

就业(人)

3,064

    3、时效指标。转型升级类项目1个项目未按项目申报进度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类项目均按期完成。该指标设置分为6分,扣1分,得分5分。

    4、成本指标。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资金7,070万元,项目数量201个,项目平均资金额35.17万元/个;完善中小服务体系金额6,890万元,项目数量200个,项目平均补助资金额34.45万元/个。该指标设置分为9分,得分9分。

    (四)效益指标绩效情况

    效益指标共设置4个二级指标,分别为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该指标共设20分,得分17.81分。具体指标明细如下:

    1、经济效益指标。专项资金投入整体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促进了就业,带动产业发展。2023年转型升级类项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较2022年增长6.71亿元,增幅2.81%。该指标设置分为5分,扣2.19分,得分2.81分。

    2、社会效益指标。专项资金的投入有效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促进区域就业水平,转型升级类项目覆盖97个县市区,覆盖率79.51%,完善服务体系类项目覆盖71个县市区,覆盖率58.20%,完善服务体系类项目自筹资金30,912.58万元,专项资金6,980万元,带动社会投资比例约4.43倍。该指标设置5分,得分5分。

    3、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企业工业信息化,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提高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通过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切实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素质,培育企业创新人才,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该指标设置分为4分,得分4分。

    4、满意度指标绩效情况。根据绩效评价小组现场评价和企业系统填报的问卷调查情况看,获得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资金支持的服务机构的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8.81%。该指标设置分为6分,得分6分。

    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项目资金市县财政未及时拨付

    截至报告日省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13,960万元至市县财政部门,资金到位率100%;但存在市县财政未及时拨付至申报企业情形,未及时拨付资金共计161.50万元,涉及7个项目。如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报的“完善服务体系类项目”专项资金35万元,截至现场评价日未拨付到位;某公司申报的“专精特新发展类项目”专项资金35万元,截至现场评价日剩余9.50万元未拨付到位;某公司申报的“湖湘精品”标杆企业奖励资金30万元,截至现场评价日剩余16万元未拨付到位。

    (二)部分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

    部分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人员建立资金台账的意识淡薄,未对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核算。

    (三)部分企业绩效自评报告欠规范

    通过评价小组对各项目的申报材料及绩效自评报告的审核,发现部分企业绩效自评报告欠规范,有待完善。如存在绩效自评报告中未按照报告模板要求编制报告,部分报告内容填写不完整、报告内相关内容前后填写逻辑不一致、项目效益及后续投资情况描述过于简单、发票合同付款未能一一对应、部分佐证资料模糊等情况。

    (四)个别项目建设进度较迟缓

    个别项目未能按项目申报进度完成建设项目内容。如某公司申报的“专精特新发展类项目”专项资金35万元,该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021年1月至2024年12月,按照申报计划应于2024年6月完成厂房建设,但由于暂未谈妥土地相关事宜,项目进度滞后。

    七、整改措施

    (一)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及时下达资金计划,市区财政收到上级财政的拨付后,应在严格资金拨付审批的同时适当简化手续,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不得未经程序调整使用上级财政资金,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企业,确保专项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等,规范项目资料,确保资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三)提升绩效管理水平。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对绩效管理的认识,提高对绩效自评工作的重视程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工信部门应加强专项资金政策宣传与业务指导,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培训,重视绩效管理,以绩效为导向,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四)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各级工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建设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检查,及时督促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及项目资金投入进度。对于项目单位建设内容与申报计划存在偏差的情况,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确需变更项目建设内容或调整项目建设期限的,督促企业及时到相关部门报备。

    附件:1.2022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基础数据表

          2.2022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附件1-2下载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