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征集2023年湖南省“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4日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阅读:174次

各市州工信局,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深入开展“智赋万企”行动,打造数字化转型领航企业,按照国家和我省对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有关部署,省工信厅决定开展2023年湖南省“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企业在湖南省境内注册,运营、财务和信用情况好,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4亿元以上,无违法记录。

    2、申报项目须为已建成项目,近3年平台和系统开发费、智能设备(终端)购置费、测试验证和项目咨询费等投入总计不低于3000万元(须提供发票或专项审计报告)。

    3、申报项目须满足湖南省“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建设评价指南有关要素条件(附件1)。

    4、企业已获评工业互联网相关国家级试点示范或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上云上平台”标杆企业、“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案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等认定或支持(需在申报书内详细说明奖项名称、荣誉级别、获评时间)。获评过省级“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征集程序

    1、各市州、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本地区“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征集,组织申报企业对照建设评价指南填写湖南省“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申报书(附件2)。

    2、各市州工信局对本地区“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进行审核把关,2023年4月28日前以市州为单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省工信厅人工智能与数字产业处(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3、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对入围项目进行现场答辩,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综合项目评审、答辩和核查等情况,省工信厅发文公布2023年湖南省“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名单。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市州工信局对本次“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征集认真组织,严格筛选,择优推荐。申报企业对所提交的材料及附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之处,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湖南省“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

    2、鼓励省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向所在市州工信部门或省工信厅推荐所服务的优秀“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项目。

    3、本次遴选“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10家左右。

    联系人及电话:张  猛  0731-88955312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

    电子邮箱:hngxtrgznc@163.com

     

    附件:1.湖南省“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建设评价指南

          2.湖南省“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申报书

          3.湖南省“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推荐汇总表

    附件下载:附件1-3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