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中小企业+互联网”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8日       来源:湖南省经信委      阅读:1320次

各市州经信委,有关企业和服务机构:

  为加速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提高中小企业两化融合水平,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17年“中小企业+互联网”专项行动。为提升专项行动的整体效果,实现服务供需对接市场化、项目建设内容标准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证项目服务质量。经公开征集并综合2016年重点推荐信息化服务机构的服务情况,针对今年专项行动,确定重点推荐14家信息化服务机构(机构名单见附件1)。各重点推荐信息化服务机构要主动对接企业需求,遵守服务市场秩序,规范自身服务行为,保证项目服务质量。

  二、促进供需市场对接。经市州经信委推荐,我委经过审查筛选,确定70家企业参加2017年“中小企业+互联网”专项行动(企业名单见附件2)。入围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服务机构及服务产品,鼓励企业选择我委重点推荐服务机构,同时尊重企业意愿自行选择其他优秀服务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服务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市场化对接。

  三、加强项目跟踪协调。各市州经信委要做好项目的跟踪调度和协调服务,及时组织服务机构与企业市场化对接,督促参加专项活动的企业尽快启动实施项目。要求企业在2017年6月1日前与相关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否则视为企业自动退出专项行动,我委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征集增补企业。各市州经信委务必在6月10日前将服务合同复印件汇总报送我委。

  四、明确项目技术要求。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湖南省“中小企业+互联网”项目评估与验收技术要求》(见附件3)组织实施项目。项目完成后,我委将按照上述项目评估与验收技术要求组织项目现场验收。

  五、支持企业项目建设。主要依据项目评估与验收情况,对在专项行动中完成较好的项目, 2018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一定补助。

  联系人: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     董觉

  联系方式:0731-88955537

  电子邮箱:hnsmefzc@126.com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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